钱塘江大潮冲走汽车(钱塘江潮水冲上路面冲跑车辆)
9月20日下午,杭州钱塘江之江路上,潮水漫过堤岸,造成7辆汽车不同程度受损。许多网友关心这些车辆是否可以投保,有人留言说:遇险被迫漂流的车主应对潮水负全责,无法获得保险理赔...
真的是这样吗?事实上,网友们的担心太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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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公司全额理赔了事故车辆。
据了解,此次事故中受损的7辆车,包括PICC和CPIC保险的2辆和平安保险的3辆,均已报案,保险公司正在进行调查和损失评估。
平安保险的负责人声称,如果像这样的车辆在没有警告和预防措施的情况下正常行驶在道路上,它会突然被溢出河堤的潮水击中。只要车辆投保了车损险,保险公司就会在车损险的范围和限额内全额赔付。不存在“潮水全责,无法获得保险理赔”的说法。
据介绍,在车损险条款中,洪水的定义包括洪水、潮水和其他漫过堤岸或倒灌的水。只要不是汽车行驶到路堤以下非行驶道路所遭受的洪水损失,就可以获得保险理赔。
但是,如果在此事故中发动机损坏,并且汽车不在发动机涉水险范围内,则发动机损失保险公司将不予赔偿。
一辆特斯拉在这起事故中受损。由于纯电动汽车没有发动机,因此不存在发动机责任免除的问题。如果涉及“三电”相关的损坏,将根据车损险中的电气损坏条款进行索赔。
对于责任认定,该负责人表示,这起事故的责任确实在海潮,监控录像也很清楚。因此,受损车辆不需要交警出具证明,保险公司会按照正常程序进行理赔。
据介绍,在类似灾害事故中,如果保险理赔需要证明材料,除交警部门外,港航、路政、水务、消防等相关责任单位也可以为其出具。
此外,从监控视频中可以看到,几辆汽车在潮水的推动下发生碰撞,导致车身受损。这种情况下如何认定事故责任并索赔?
另一家大型保险公司的理赔负责人表示,在洪水、火灾、冰雪灾害等灾害中处理车辆碰撞事故的一般原则是,车辆应由其保险公司赔付,即“回老家找妈妈”,前提是还投保了车损险。
据了解,七辆受损汽车中有一辆没有投保车损险,因此无法获得保险公司的理赔。另一辆汽车的内部和财产受损,因为事发时车窗打开进水。目前,损坏情况仍在调查和确定中。其他车辆的损坏基本已经结束,大部分只是外观损坏,损失不大。预计索赔将很快完成。
新的汽车保险理赔计划有所不同。
值得注意的是,这起事故发生在车险改革正式启动后的第二天,新旧商业车险条款对事故理赔的处理方式有所不同。
就这起事故而言,在旧条款中,如果车辆没有投保发动机涉水险,保险公司不需要赔偿发动机损失;在新条款中,发动机涉水责任被纳入车损险。只要车辆投保了车损险,保险公司就必须赔偿因潮汐造成的发动机损失。
据了解,在事故中受损的7辆汽车都是根据旧条款投保的。
还有一种情况应该注意。虽然这次事故的损失可以由保险公司理赔,而且非常“冤枉”,车主也没有责任,但由此产生的理赔可能会计入NCD,从而影响下一年的保费。根据旧条款,赔款事故可能导致下一年的保费优惠被清零,即没有优惠;新条款对事故的容忍度更高,赔款事故对下一年保费的影响相对较小。
然而,它是否被纳入NCD不由保险公司决定,而是由保险行业协会决定。过去,根据具体情况,这些索赔中有些被包括在NCD索赔中,有些则没有。
自2020年9月19日起,浙江省交强险全部切换至新条款,总责任限额由12万元提高至20万元;商业车险将实行“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尚未到期的商业车险仍将执行原条款,而新保单将执行新条款。
新的汽车保险将大大减少车主的保费支出。浙江银保监局提供的数据显示,以2019年为例,浙江(不含宁波)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超过1400万辆,实现商业车险保费收入424亿元。车险综合改革后,在投保机动车数量和保障不变的情况下,预计可为消费者减少保费50-100亿元。
但是,它不一定特定于每辆汽车。总的原则是,有良好驾驶习惯和理赔记录的车辆保费会大幅下降,反之亦然。
(来源:都市快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