酷我 音乐盒(广播剧买吧再续小天使酷我音乐盒)
本报北京1月5日电(记者琪宇)近日,北京酷我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酷我音乐”)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新增一条行政处罚信息,原因是用户购买会员后仍有广告,与会员中心首页不一致,被北京市海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款5万元。
(图片来源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经查,酷我音乐在其官方程序“酷我音乐”会员中心首页设有“广告免费”栏目,并点击“广告屏蔽”。没有广告推送,静静享受你的音乐时光。但是购买会员后仍然有广告。
酷我音乐发布的声明称,“广告屏蔽”是酷我音乐豪华VIP会员拥有的功能。购买豪华VIP会员后,酷我音乐将屏蔽所有与酷我APP相关产品无关的商业广告及直播间播放广告,但酷我APP相关活动、产品及内容的宣传及公益广告不在屏蔽范围内。
同时,酷我音乐表示,收到用户反馈后,公司已第一时间对页面进行了优化和完善。目前,该页面的新版本已经对豪华VIP的“广告屏蔽”范围做出了详细的定义和说明。
(图片来源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北京市海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0年12月24日向酷我音乐送达了《行政处罚通知书》,但酷我音乐未在法定期限内进行任何陈述和申辩。
海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认为,酷我音乐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八条第一款的规定。构成广告中对服务的内容、提供者、形式、质量、价格和承诺不准确、不清楚、不明确的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责令第一页当事人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处10万元以下罚款。同时,参照北京市市场监管局代码C33349C020(试行),对当事人作出责令停止发布上述违法广告并决定予以行政处罚,罚款5万元。
公开资料显示,酷我音乐成立于2005年,是一家在线数字音乐平台。作为公司主打产品,酷我音乐盒可实现在线音乐收听功能,并提供在线MV、同步歌词、明星写真秀、明星新闻、个性化歌曲推荐等增值服务。